5/26/2007

生活風格的社會學論述-布赫迪厄社會學的第一課



趁週末讀了布赫迪厄社會學的第一課
查了一下資料,
其實生活風格在社會學已是當代顯學了,
接下來發表設計作品的空檔,
也會摘錄一些其他學者對於生活風格的論述,


下面摘錄社會學家布赫迪厄對生活風格的論述:

首先是布赫迪厄所定義的生活風格:


生活風格是指可以系統地代表一個階級或其中一部份成員的品味、信仰和習慣的總和。它包招了政治立場、哲學信仰、道德信念、美學偏好,乃至於飲食、服裝、文化和性行為等習慣。生活風格主要偏重於質的面向,相對於以個人或團體所擁有的財貨數量來衡量的生活水準。在同樣的生活水準之下,可以有非常不同的生活風格,也就是說,過去以數量化的財富區分一個人的社會地位,今日的衡量標準將會加入外顯的生活風格這個因素。

由於社會已轉變為消費者社會
文化消費行為成了體現生活風格的直接表現,
而布赫迪厄更進一步認為,
文化財貨的消費,成為社會分化的根據,
他認為主流文化就是宰制階級的文化,
由過去的經驗指出,
宰制階級比其他階級更常參與


而文化資本成了社會的上層階級宰制的工作,
上層階級透遛某種的區別策略來維持其位置,
也藉由定義"好的品味"並強加在其他人的身上來維持其宰制位置,
這就是文化領域的階級鬥爭。


而區別的邏輯就是要在各個文化的實踐之間,
維持足以區別的差距:
也就是說,一旦一種實踐被普及化,
失去其區別的能力,
社會就會發展出另一種屬於宰制階級所有的實踐來取代之:
書中提到在體育活動裡,
隨著網球運動的全民化,
宰制階級也越來越疏遠這個運動。


布赫迪厄所要強調的是:
任一的文化實踐,
或是的參與都帶有階級屬性的色彩,
也就是說,
共同參與了某一個文化活動除了是相互歸類之外,
這些文化參與更大的意義在於相互排斥的作用,
因而外顯了社會階級的分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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